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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83章 番外3宋宋的桃花劫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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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83章 番外3宋宋的桃花劫(1)

傻子才会相信他的话,我可是活了上千年的大妖,你以为还是那个什么都不懂,任由你欺骗的山野丫头?

我也含情脉脉地望着他,对他直诉衷肠,求他不要忘记今天的诺言。

他感动了,流泪了,我却在心中叹息,没想到,我自认为演技已经够好了,他的演技比我还要好。

入了吴宫之后,我故技重施,找来一大群小妖,轮着番儿地去代替我伺候吴王。

时间过得很快,越国的军队冲进吴国王宫,见人就杀。我本来想和上次一样,留个假的尸体就走,没想到有一队越国士兵专为我而来,他们是奉了越国国后的命令,要来杀了我这个亡国妖姬。

于是我被他们装进皮袋子里,扔进了河中。

呵呵,你们都这么对我了,我如果放过你们,我还对得起我大妖的名头吗?

那些士兵划着船往岸上走的时候,我在水底下掀起了滔天的巨浪,先将他们戏弄一番,看他们垂死挣扎,然后在他们即将游上岸的时候,将他们彻底地拉进了深水之中,成为鱼类的饵食。

至于那个越国国后,她不是害怕西施回去会威胁她的地位吗?我就找了十个八个比西施还美百倍的妖精,送去越国后宫之中,夺走了她全部的宠爱,让越国国君对她厌弃已极,最终郁郁而终。

而真正的西施,嫁给了范蠡,和他一起离开了越国,行走四方,经商去了。

这件事情过后,小傲对我好了不少,也愿意和我说话了,我本来以为有戏,哪里想到我却遇到了鬼谷子那个变态,他将为封印了起来。

整整封印了一千多年,还跟我约定,要我去做她心上人后人的灵宠。

奇耻大辱啊!

我被封了这么多年,在唐朝的时候,终于重新得见天日,可惜,那个女人的后人们都不符合条件,我也乐得逍遥,不去做那个什么丢人的灵宠。

我到处寻找小傲,小傲却一直躲着我,在我被封印的这些年中,她曾经爱上过一个男人,那男人是个修道者,但他的目的,却是为了乘黄一族的圣物,为了圣物不被他偷走,小傲亲手杀死了他。

从那以后,他对男人就厌恶已极,其中当然也包括我。

又是追逐与被追逐的游戏,又玩了一千多年。

我突然感觉累了,不想再继续玩下去了。

所以,我开始游走于花丛中,在一个又一个的女人身边走过,却从来不为谁而停留。

本来我是不愿意做姜琳的灵宠的,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,后来他救了我,我也就认命了。

直到出现了小曦,那个可爱的女孩,和她在一起,我总是很快乐,我会因为她高兴而高兴,因为她伤心而伤心。

当然,我可不是恋童癖。

我只是把她当成了亲妹妹一样疼爱。

其实,我曾经有过一个妹妹的,但她在很小的时候就被一个修道者抓住带走了,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。

我把对她全部的思念和爱都倾注在了小曦的身上。

小曦化为天道的时候,我的痛苦一点都不比姜琳他们少,我消沉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。

只要小曦能够回来,我愿意做任何事情。

因此,我一直守着那只白玉盘,看着里面静静躺着的生命之树种子,等待着它能够生根发芽。

一天又一天,一年又一年。

岁月如梭,时光荏苒。

我这天早上刚刚给种子换了水,突然听到身后有脚步声,回头一看,小傲趴在门后面,将脑袋伸出来,偷偷看着我。

我冲她淡淡一笑,说:“既然来了,怎么不进来?我正好做了你喜欢吃的桂花糕,来一起吃吧。”

她扭扭捏捏地走进来,眼神有些飘忽:“我,我是来找姜琳的,才不是担心你呢。”

我嘴角抽搐了两下,谁也没说你什么啊。

她咬了咬下唇,扭捏着拿出一只盒子递给我:“这个给你。”

我接过来一看,那盒子包装得非常漂亮,上面还用金色的丝带打了个花儿。

“这是……送给我的礼物?”我不敢相信,一直都不给我好脸色的小傲,居然会送我礼物?

小傲似乎有些紧张,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:“那个……今天……不是我们认识三千六百七十八年的纪念日吗?”

我愣了一下,她居然记得那么清楚?

我拆开礼物,里面是一只白玉瓶子,瓶子里是满满一瓶的清澈液体。

“这……这是……”我不敢置信地说,“这是白民之国的圣泉水?”

白民之国是小傲的家乡,是一处秘境,其中有一处圣泉,据说圣泉水能让人延年益寿。

“圣泉水能让生命树的种子长得更快,还能滋养它的根,让它长得更好。”她细心的解释,突然又觉得太热情了,别扭地说:“我是看在姜琳的面子才送你生泉水的,你,你可不要会错了意。”

不知为何,我的心口暖暖的,仿佛这几千年的爱恨纠缠,都有了一个完美的结果。

“小傲!”我一跃而起,扑过去紧紧抱住了她,她吓了一跳,拼命挣扎,说:“你,你快放开我,你这个混蛋!”

“不放。”我抱得更紧了,“从今往后,我再也不会放开了。”

小傲漂亮的小脸蛋红成了番茄,傲娇地哼了一声,说:“傻瓜。”

窗外阳光明媚,三千多年的风风雨雨,在这一刻全都化为了和熙的春风。

我叫宋宋,前世的名字,叫紫萱。

我这伤,养了一年才完全养好,小曦化为天道的时候,我在洞府里养伤,没能见她最后一面,一直到现在,我想起来就心酸。

其实我这伤,就算有灵丹妙药,也不可能好得这么快,毕竟当初红帝把我的内脏都震碎了,我之所以能这么快好,想必是小曦保佑的吧。

主人小琳的儿子出生了,他们一家过得很幸福,我就没有去继续当电灯泡,如今世界和平了,我也想出去到处走走,见见世面。

我前世的时候,因为封建礼教,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,死后去到地狱,跟在主人的身边,虽然也见过不少世面,但毕竟那是地狱,我还没在凡间好好地玩儿过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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